體育館夜景照明色彩設計原則
夜景照明燈光色彩可以五彩繽紛,也可以單獨出現赤、橙、黃、綠、青、藍、紫的色彩,并且燈光設計可以動靜結合,自由性很強。色彩搭配的協調可以使視覺環境和諧,有序而不枯燥。因此,色彩的和諧應表現為對冷暖、明暗、純度等因素組合中的和諧及對比中的襯托作用。將色彩的搭配原則反映到照明設計中,即照度、光色、層次等需要搭配和諧,才能使環境色彩統一有序、賞心悅目。
1、整體性原則
燈光在塑造夜景中所起到的主要作用是襯托和暗示,以體現景觀本體的文化內涵和寓意。所以,選用燈光色彩不能過多或雜亂,應該與建筑景觀環境相協調,突出場所空間的特有氣質。夜景照明設計應遵守整體性原則,綜合考慮體育建筑特征以及周圍的景觀特征,圍繞共同的主題展開,使相鄰景觀、建筑具有一定的延續性和呼應性,最終實現主題突出、主次分明、節奏鮮明的整體概念,使建筑物夜景照明明暗有致、色彩適宜、協調有序。
2、互補色原則
豐富的色彩首先考慮照明的基礎物理需求,要滿足一定的照度,并在此基礎上盡量將純度和多色光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以相近色系的單色光為主,體現或莊嚴或親切或活潑的空間氛圍。
兩種色光混合后,會產生新的色光。三基色之間混合后的第一種顏色,稱為“間色”,也稱“一次色”。如果兩種色光混合能產生白光,這兩種色光互為互補色,色環的任意直徑兩端相對之色都稱為互補色,最典型的補色對是黃和紫、藍與橙、紅和綠。
3、“色不過三”原則
當多種色彩在并置的時候,我們的視覺感到的并不是單個的色彩,而是色彩混合在一起形成的整體,這一整體會因其中各個色彩占面積比例的不同而表現出不同的情況。在進行照明色彩設計時,設計師要遵循“色不過三”原則,其中面積比例大色彩的是主導色,比例稍小的為次主導色,而比例最小的被稱為強調色。強調色在整體中往往占用的比例比較小,但通過色相、亮度、純度的對比來進行強調和突出。
景觀照明設計作品中,除特殊場景外,常態照明效果不建議多于三種顏色的光,避免讓人感到色彩繁亂,弱化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