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時先用大量程擋數,然后根據示值大小逐步找到需測的擋數,原則上不允許在蕞大量程的1/10范圍內測定。應在測量儀器的示值相對穩定后再讀數,但等候時間不宜過長,以求減小測量儀器的疲勞誤差。為提高測量的準確性,每個測點宜進行3次或以上的讀數,然后取算術平均值作為測量值。此時若幾次讀數相對其算術平均值的偏離超過了相關測量標準或規范允許的測量誤差,則應查找造成較大偏離的原因,再重復上述步驟重新讀數。
戶外工程亮化的測量方法,在測量中宜使燈具的供電電源輸出電壓不變,并在照明燈具的額定電壓下進行測量。若客觀條件不允許,則應在進行照明測量的同時,測量電源電壓(如果可能,還應測量照明燈具的輸入電壓),當供電電源的輸出電壓(或照明燈具的輸入電壓)與照明燈具的額定電壓不符時,則應按電壓偏差對照明燈具的輸出光通量進行修正。光源光通量隨照明燈具輸入電壓變化的關系應由光源生產廠家及其配套電器生產廠家(如有)共同給出,或由有關資質及授權的權威機構經檢測得出。
在測量開始、測量進行中和測量結束時,應分別記錄下當時的環境溫度及濕度數據,以便對測量儀器的讀數進行必要的修正。